您当前所在位置:

什么是虚假诉讼?虚假诉讼可能承担什么责任?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16年04月06日   作者: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(2012年修正)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: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,企图通过诉讼、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,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,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、拘留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第三十五条规定: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后增加一条,作为第三百零七条之一:“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,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”

关闭
友情链接

版权所有:bet36官方网址 ICP备案号:鲁ICP备13032396号
地址: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79号-1 诉讼服务中心电话:0546-6387621 ? 诉讼服务热线电话:12368 ? ? 邮编:257091